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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城镇户籍后 土地承包权应交回吗?

来源:合同E院等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5
摘要: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生活,许多人不想将农业户口转换为非农业户口,可是基于社保、子女上学、购房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有时又不得不将农村户籍转换成城镇户籍,这类农民转为市民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时,原合同的效力如何?即农村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生活,许多人不想将农业户口转换为非农业户口,可是基于社保、子女上学、购房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有时又不得不将农村户籍转换成城镇户籍,这类农民转为市民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时,原合同的效力如何?即农村户籍转换成城镇户籍后,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发包方是否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现时期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是许多人关注的事。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城镇户籍后 土地承包权应交回吗?

 

咨询事例

2018年10月25日,吴律师碰到一位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权问题的咨询事例,下面是与这位咨询者的沟通内容节录。

咨询者:“吴律师,我现在碰到一个户籍问题,感觉到十棘手,看您这位老律师有什么好办法给我解决不。”

吴律师:“请说,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肯定有办法。请将事情尽量一次性描述清楚,如果有相关附件,请扫描或拍照后发我邮箱里。”

咨询者:“我与我夫人,及孩子三人在农村乡下是同一个户籍,我是户主,现在我们全家有条件迁入一线大城市,主要是为了孩子上大学录取时有优势。可是面临着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全部迁入城市后,以我的名义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这十多亩耕地怎么办?会不会被村上或组上收回?我这承包的地,现在每年还有稳定收入。”

吴律师:“如果,您们全家迁出农村成为一线大城市户籍,根据现时期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上或组上,即发包方是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的。另请问,您的父母还健在吗?如果健在,他们的户籍是否在农村?”

咨询者:“我的父亲还健在,他是农村户口。”

吴律师:“那有办法了。建议:在您们全家三口迁出农村前,先与您父亲合户,由您父亲当户主。合户后,为了保险起见,如果您的土地承包权是经过了登记的,建议立即去将您名下的土地承包权登记信息进行一下变更。这样,您们一家再迁出农村时,土地承包权就可以不被发包方收回了。”

咨询者:“这真是一个好办法。只是,看户籍合户是否可以简单快捷完成。”

吴律师:“如果,您迁出农村户籍的事可以不太急,可以延缓至2019年1月1日后进行,那您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因为,法条修改了,户籍农转非后,原来承包期的土地承包权,发包方无权强制收回。”

吴跃飞律师提示

户籍“农转非”后,进城农民在农村承包的土地、草地承包权会不会被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收回?许多人关注这个事。对于这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前与修订后有不同的规定:

修订前的规定是:“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从以上的法条表述来看,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一般是地级市及以上城市)时,需要将土地承包权全部交回发包方,但转入县城及镇时不用交回承包权。

修订后(2019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是:“第二十七条……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根据修订后的条款来看,即使是全家“农转非”(农业户口转换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方也不用被强制交回土地承包权,这是考虑到为了配合国家城镇化战略才修订的法律,如果不如此修改,将有大量的农业户口不会下决心转为非农业户口。

本文是吴跃飞律师在昨天看到某自媒体文章还在拿2019年1月1日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普法,感觉到会误导百姓,就写了这文章,望大家能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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