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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企业家讨薪获刑新进展 追讨7000万再曝内幕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8
摘要: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四川苍溪籍农民企业家李登万因讨要数千万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在广东省中山市“获刑”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四川南充兴运劳务公司 ( 以下简称“兴运劳务公司”)和被判缓刑出狱的李登万已经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提起了民
  

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四川苍溪籍农民企业家李登万因讨要数千万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在广东省中山市“获刑”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四川南充兴运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兴运劳务公司”)和被判缓刑出狱的李登万已经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恶意欠薪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宇”)支付工程款、民工工资及各项损失共计7200万元。中山中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决定于2013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李登万系兴运劳务公司”的项目经理,2010年代表兴运劳务公司承包了中山市“裕龙花园”的劳务施工项目。“裕龙花园”承建商(即“总承包方”)系江苏广宇。

 

  截至2011年9月,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已经完成工程量12万平方米,最高的楼房已经建到20层。按照双方的约定,江苏广宇应该向兴运劳务公司支付约4000万的劳务工资。同时,在一年的施工过程中,李登万按照江苏广宇要求,已经为其垫付了1300万元的工程材料款,两项共计约5000余万元。

 

  在数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同年930,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所承建的裕龙花园工地决定停止施工。江苏广宇不但拒绝支付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项,而且于10月10日派50余名彪形大汉入驻工地,与兴运劳务公司的民工发生冲突。

 

  2011年10月19日,江苏广宇副总经理陆纪成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报案称李登万“涉嫌恶意欠薪”。 陆纪成的报案时间是17点30分,警方仅用了10分钟时间就刑事立案,并对李登万和兴运劳务公司另外一名工作人员陈金龙采取了强制措施。

 

  2012年1月18日,中山市公安局以李登万、陈金龙“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向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第一市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3年2月28日,第一人民法院宣读了该院于同年2月22做出的判决:李登万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陈金龙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3月8日,第一市区检察院向中山中级院提起刑事抗诉,认为李登万、陈金龙“具有一定悔罪表现的证据不足,适用缓刑错误”。

 

  此事引起了相关媒体的关注,一篇标题为《公诉权中山寻租讨薪4000万中枪“有罪布局”》的报道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8月26,中山中院做出裁定,驳回第一市区检察院的抗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这起轰动全国的讨薪“获刑”事件并没有以李登万被判“有罪”而尘埃落定。相反,随着民事诉讼的启动,之前尚未披露的内幕也逐步露出真实面目。

 

  案卷资料载明,2011年10月19,李登万被中山警方刑事拘留之后,10月25日,江苏广宇即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称兴运劳务公司停工对其造成了130.3万余元的损失。10月26,江苏广宇以130.3万余元现金做诉讼保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了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在裕龙花园工地木板、钢架以及所有的机械设备。法院的查封裁定载明:“在查封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原告(即“江苏广宇”)保管,但不得出租、出售、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法院的查封清单并没有被告兴运劳务公司任何人签字确认,据李登万向记者提供的资料表明,这批财产价值1266万余元。那么诉讼标的130.3万元,竟然查封价值1266万余元的财产,这背后又隐藏着怎么样的秘密喃?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火炬开发区法庭以“案件尚未了解”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事实证明,法院查封的第二天(2011年10月27),江苏广宇就擅自将这批查封的财产进行使用,并陆续变卖,到2012年12月26日法院解封时,这批财产已经被江苏广宇全部卖掉。

 

  兴运劳务公司的代理律师邓跃和认为,江苏广宇擅自使用、甚至变卖法院查封财产的做法,相关人员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法院查封的是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的财产,解封后理当物归原主。实际查封财产的是价值1266万余元,解封的只是一张白纸(因为解封时,财产已经被江苏广宇变卖)。

 

  2013年4月6日,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以江苏广宇有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向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报案,东城派出所至今没有对是否立案做出回应,该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案件“尚在审查中”。

 

  9月20,兴运劳务公司(李登万)以江苏广宇相关人员涉嫌侵占财产罪、妨碍司法罪为由,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该院将江苏广宇诉兴运劳务公司一案移送警方。10月9,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邓跃和律师,该院正在审查是否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王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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