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了,还有近50万尾款没有付。”近期,一名来自新疆的饶先生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拖欠工程尾款的问题。
饶先生是乌鲁木齐某电梯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2010年5月与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给小区配套安装16台电梯的设备买卖和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电梯安装验收完毕,需要付95%的合同款,第二年款项全部付清。”饶先生说,“2011年电梯设备就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了,然而,在收到一部分款项后,剩余50万款项却迟迟不能到账,这一拖就拖了8年。”
饶先生的留言很快得到了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回应,回应称,饶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此项目于2012年11月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并移交使用,截止目前已支付85%工程款。但“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规定,剩余工程款必须待整体工程审计结束后方可拨付。目前小区工程正在对账中,待整体工程结算定案后,再支付工程尾款。”
“上周管理局和我联系,告诉我现在正重新梳理材料,并让我提交了合同、对账单等文件。”饶先生在接受人民网回访时说,看到事情有了进展比较欣慰,但更期待着能早日拿到拖欠8年的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