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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农村推出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为农民富裕富足先行示范

来源:本网综合浙江日报、中国农网资讯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5
摘要: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唐豪 蔡希师 设计 张源 农民年人均收入增加到4.4万元,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浙江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近日,浙江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

 

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浙江农业农村这样干

原创:浙江日报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唐豪 蔡希师 设计 张源

    农民年人均收入增加到4.4万元,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浙江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近日,浙江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通过五年努力,让浙江成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先行示范。

     《计划》提出,到2025年,浙江农业农村要实现“三个万元新增”“三个持续缩小”“三个基本翻番”三个目标。

      为实现目标,浙江将实施产业促共富、建设促共富、帮扶促共富、农村改革促共富、数字促共富五大促共富行动,奋力打造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产业促共富将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革新和提高重要农产品保供综合能力,以一产为基础,拉长和完善产业链,把更多农业增值收益留给农村、留给农民;
建设促共富以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全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实施乡村风貌微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善治乡村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实现风景美向共富美提升;

      帮扶促共富以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打造新型帮共体,率先构建省内帮促数字化监测体系为抓手,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县、村、户一体化帮扶机制,确保共同富裕一个不掉队;

       农村改革促共富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开展海洋渔业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和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示范试点为核心,激活农村要素市场;

       数字促共富通过加快推进乡村服务数字化、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和迭代升级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等措施,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提升。

浙江农业农村推出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为农民富裕富足先行示范
 
浙江农业农村领域推出五大促共富行动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海洋

浙江提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短板在三农,主战场同样在三农。日前,浙江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提出将通过实施产业、建设、帮扶、农村改革、数字五大促共富行动,奋力打造标志性成果。

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和基础,据了解,在产业促共富上,浙江将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并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革新和提高重要农产品保供综合能力,拉长和完善产业链,把更多农业增值收益留给农村农民。

浙江是美丽乡村的发源地,“千万工程”持之以恒推进了18年。接下来,通过建设促共富,浙江将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全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实施乡村风貌微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善治乡村,推进美丽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实现风景美向共富美提升。

在帮扶促共富上,浙江提出,以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打造新型帮共体,率先构建省内帮促数字化监测体系,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县、村、户一体化帮扶机制,确保共同富裕一个不掉队。

改革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浙江明确,将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健全“两进两回”(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长效机制、开展海洋渔业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和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示范试点为核心,激活农村要素市场。

当前,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成为浙江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对此,在数字促共富上,浙江将通过加快推进乡村服务数字化、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和迭代升级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等措施,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提升。

根据计划,到2025年,浙江农业农村领域要实现“三个万元新增”“三个持续缩小”“三个整体翻番”。即,农业劳动生产率从4.1万元/人增加到5.5万元/人,农民收入从31930元增加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收入从14365元增加到2.4万元;城乡收入倍差从1.96缩小到1.9以内,低收入农户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从2.22缩小到1.9以内,山区26县农民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从1.32缩小到1.2以内;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政村实现全覆盖,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最低收入水平从10万元增到20万元,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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