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永春)今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目前,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442.8万元,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
为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成书发到了全县每个取用水户手中,2009年共印发有关宣传资料3200余份,印发宣传画、宣传挂历16000份,张贴宣传标语31副。
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核定和征收水资源费。准确核定取水量。每月该局都要派出水政监察人员到各取用水单位详细、准确收集取水量测定数据,确保了取水量的准确核定。实行取水量测定数据申报制度。对拒绝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或提供虚假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取用水户,该局坚决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予以处罚。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该局坚决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截止今日,今年,该县已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442.8万元。该县将严格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加大水利建设投资,让彝汉群众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