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平顺县审计局在对部分乡镇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县为规范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较好的作用,对其实施四项措施:
一是将村级管理费、计划生育经费、乡村两级办学经费、五保户补助、道路维护建设经费等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纳入政府考核细则,实行年度分值化考核,对存在问题的乡镇依照规定进行奖惩。
二是资金实行捆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资金捆绑使用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运行模式,从项目申报入手,从项目落实着力,通过资金捆绑、项目整合,对各部门投入的资金集中投放、整合使用,重点解决农村生产、农民生活和人居环境建设。该办法有效克服了以往资金投入使用分散、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弊端,保证了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三是提高乡镇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杜绝专项资金挤占挪用。为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县财政逐年提高乡镇公用经费,由年均4万元提高到年均15万元,缓解乡镇公用经费紧张的困难,杜绝乡镇因公用经费不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四是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规范资金核算。县财政、经管等单位多次针对性地对全县农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村会计专款专用意识,规范了财务核算行为。
编缉:吴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