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四川省今年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发放不低于400元的补助。 据介绍,此项目补助对象为具有四川农业户口的孕产妇。按照规定,在本县(市、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将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即农村孕产妇入院时,由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垫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经项目补助后,在项目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将按当地新农合的规定给予补偿。 另外,在非本县(市、区)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只需在住院2日内报告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后3个月内将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农合证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即可在乡镇卫生院领取相关补助资金。 此项目今年将在四川21个市州的181个县(市、区)实施。各地将根据自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安排相应补助资金,确定本地区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400元/人。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各地将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给予救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顺产免费。 据了解,为确保此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各级卫生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指导,内容包括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补助流程的运转;住院分娩服务体系建设;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等。 |